(一)中高职衔接“3+2”升学招生专业设置
因“3+2”高职阶段学制为二年制,有别于普通三学制学生,因此“3+2”招生专业应以能独立开班为原则,不能独立开班的专业原则上不予招生。各院系应以生源储备情况为依据,在学院每年召开的下一年度招生专业设置工作会后,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接收“3+2”升学学生的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
(二)录取专业安排原则
学生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后,按照综合评价的原则安排学生升学录取专业,但需遵循以下原则:
1.中职阶段专业与升学报考高职专业应相同或对应,对于不能独立开班的专业应归并到相近专业;
2.中职学生报考高职有严格招生要求的专业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招生要求;
3.对于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不满意或对升学报考专业有强烈愿望的(必须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要求且通过综合测评),可按照不跨大类原则报考高职相应专业(中职管理/服务类专业不可报考高职工科专业,中职普通专业不可报考高职艺术类专业等);
4.有专业特长及各类(专业技能方面)证书或参加技能比赛获奖的优秀学生可优先安排录取专业。
(三)录取数据公示
1.文化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二周内公示;
2.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三周内公示;
3.各院系将录取学生名单及专业在考核结束后三周内报送招生就业处;
4.录取结果由招生就业处在综合评价结束后3个月内予以公示;
5.对于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学生有异议的,学生需在二周内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招生录取工作组复审后,对可做专业调整的学生录取专业做出调整,对于不符合调整专业的申请可不予受理,但需给予正式回复。
(四)录取(“3+2”转录)手续办理
1.中高职衔接“3+2”录取学生的录取手续(“3+2”转录)由招生就业处在学生中职毕业当年的9月份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
2.录取手续办理时间是: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取得毕业证书后的当年9月初(即当年高职阶段新生正式入校后)。
2016年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3+2升学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