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招生宣传工作
学院目前已与省内20余家中职学校签署联合办学协议,这些职校的学生都是学院未来的高职储备生源。为做好高职的生源储备,各院系应主动与联办职校加强联系,在联办职校每年招收的新生进校前提前对接好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在每年的3月(即职校学生第四学期开学时)进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告知升学政策,争取多吸引联办职校的应届毕业生升学到对口的高职专业。
第二条 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负责,中等职业教育部、各院系和各联办学校配合实施。
(一)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
针对中高职衔接“3+2”学生在中职阶段第三年须离校参加顶岗实习的要求,中高职衔接“3+2”升学工作原则上应在学生中职阶段第四个学期执行,报名工作应在第四个学期开学时开始组织,当年4月底截止报名。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
(二)资格审查
中高职衔接“3+2”升学学生资格审查工作原则上由学生所在校区、院系、或联办学校(以下简称:各单位)组织,主要审查学生在校前3个学期的学业成绩、遵守纪律以及德育方面,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3+2”升学:
1.无正式中职学籍(我院或联办学校,如培训制学生或已具备高校学籍等)的学生,以及在联办学校学籍注册专业不在“3+2”合作专业范围内的。
2.学业成绩不合格情况较为严重,且本人不思进取;
3.在校期间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或正在管制期的;
4.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予撤销,本人不思悔改的;
5.不尊重学校、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情况恶劣的;
(三)报名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20XX级“3+2”升学报名学生资格审查表(附表1)》和《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20XX级“3+2”升学专业测试记录表(附表2)》(针对要求做专业技能测试的热门(或井喷)专业)(或《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20XX级“3+2”升学职业适应性测试表(附表3)》)(非必须做专业技能测试的其他专业),统一交所在各单位;
2.各单位对学生做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给予签署审查意见,由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
3.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统一汇总制作《附表2:20XX年20XX级“3+2”升学报名汇总表》,并统一安排学生电子摄像,以“姓名+身份证号”作为照片名称;
4.各单位统一制作《20XX年20XX级“3+2”升学报名学生在校学业成绩汇总表》(须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5.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表格统一编号,电子版和纸质版(须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步交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条 考务工作
考务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招生就业处、中等职业教育部、各院系和各联办学校配合实施。
文化考试大纲和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等考试信息提前一个月向考生公布。
根据升学专业统计信息,对少数热门(井喷)专业实行“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选拔分流考试,分流考试专业由每年升学报名学生数量合理确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文化考试考务工作
1.考试对象
报考我院相关热门(井喷)专业的报考学生。非热门(井喷)专业免予文化考试。
2.准考证制作及发放
招生就业处会同纪检监察室再次审核后,在考试前提前三周将符合条件的
学生信息发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制作准考证后移交招生就业处,各单位在考试前一周内到招生就业处统一领取,分发给学生,同时核对学生个人信息并予确认(有错误的须及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予以更正)。
4.考务安排
考务工作按照《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3+2”升学实施方案》文件执行。
5.试卷命题、印制及保密工作
试卷命题、印制及保密工作按照《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考务管理规定》(筑职院办发[2015]25号)文件【第三章 试卷命题、印制及保密工作】执行。
6.考试成绩汇总及公示
教务处进行成绩汇总,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在学院招生网上挂网提供查询,学生凭身份证号码或准考证号码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二)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务工作
各院系根据专业实际,确定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各院系根据专业考核要求制作规范格式的记录表报教务处审定后,安排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就业处统一提供《职业适应性测试记录表》,各院系安排专业教师对学生做职业适应性测试并记录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各院系汇总后报教务处。
第四条 录取工作流程
(一)中高职衔接“3+2”升学招生专业设置
因“3+2”高职阶段学制为二年制,有别于普通三学制学生,因此“3+2”招生专业应以能独立开班为原则,不能独立开班的专业原则上不予招生。各院系应以生源储备情况为依据,在学院每年召开的下一年度招生专业设置工作会后,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接收“3+2”升学学生的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
(二)录取专业安排原则
学生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后,按照综合评价的原则安排学生升学录取专业,但需遵循以下原则:
1.中职阶段专业与升学报考高职专业应相同或对应,对于不能独立开班的专业应归并到相近专业;
2.中职学生报考高职有严格招生要求的专业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招生要求;
3.对于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不满意或对升学报考专业有强烈愿望的(必须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要求且通过综合测评),可按照不跨大类原则报考高职相应专业(中职管理/服务类专业不可报考高职工科专业,中职普通专业不可报考高职艺术类专业等);
4.有专业特长及各类(专业技能方面)证书或参加技能比赛获奖的优秀学生可优先安排录取专业。
(三)录取数据公示
1.文化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二周内公示;
2.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三周内公示;
3.各院系将录取学生名单及专业在考核结束后三周内报送招生就业处;
4.录取结果由招生就业处在综合评价结束后3个月内予以公示;
5.对于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学生有异议的,学生需在二周内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招生录取工作组复审后,对可做专业调整的学生录取专业做出调整,对于不符合调整专业的申请可不予受理,但需给予正式回复。
(四)录取(“3+2”转录)手续办理
1.中高职衔接“3+2”录取学生的录取手续(“3+2”转录)由招生就业处在学生中职毕业当年的9月份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
2.录取手续办理时间是: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取得毕业证书后的当年9月初(即当年高职阶段新生正式入校后)。
第五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第六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对中高职衔接“3+2”升学招生工作出台新的政策时,按照政策要求对本《办法》进行修改。
第七条 在录取学生名单和专业挂网公布后,由各院系按照中高职衔接“3+2”人才培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确定录取名单至学生升入高职正式入学期间,如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其升学资格:
1.不服从学校管理、不遵守纪律,违纪达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
3.在正式入学时,不按规定提交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和《中职毕业生档案袋》的;
4.其他符合高校招生录取后可予取消入学资格的情况。
第九条 中高职衔接“3+2”升学招生工作是民生工程,是阳光工程,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参与。对于招生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的相关人员,按照《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察(廉洁)工作规定》予以处理。
参考文件
2016年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3+2升学招生报名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