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内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校内导师人数所占比例分配招生计划,其中包含硕博连读计划。
(二)我校硕博连读生招生总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博士生招生总计划的1/2。
(三)校外导师作为第二导师,与校内导师合作培养博士生,不单独分配招生计划。
(四)招生计划确定后,按专业招生,不按导师招生。
2016年关于印发《山西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