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非应届硕士毕业报考人员须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和省级学术年会)以上级别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或授权一项与报考专业直接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其中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级别应为我校认定的B2级(含)以上,级别认定见《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3〕45号)。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按照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对待。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外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与之相同水平。
(3)近三年具有如下科研成果之一:在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两篇;或已出版一部专著;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一项;或主持在研一项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加试相关专业课程。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种类别。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9.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学习,且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3.硕士指导教师同意推荐。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还应同时征得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能够全学习。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申请报考的博士专业与硕士期间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一致或属同一学科类别。
6.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具有培养前途者。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8.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2)公共英语四级PETS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托福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
(4)新GRE成绩不低于210分。
(5)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
9.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成绩优异,所有必修课程均分不低于80分。
10.科研能力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含)以上学术论文1篇。对于级别在我校认定的A3级(含)以上的学术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按照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对待。
(2)主持我校认定的B4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或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
(3)参与我校认定的B2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以立项书或结项书为准。
(4)参与我校认定的A3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以立项书或结项书或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的项目研究人员调整说明为准。
2016年关于印发《山西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