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含)以上学术论文1篇。对于级别在我校认定的A3级(含)以上的学术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按照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对待。
(2)主持我校认定的B4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或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
(3)参与我校认定的B2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以立项书或结项书为准。
(4)参与我校认定的A3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以立项书或结项书或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的项目研究人员调整说明为准。
2016年关于印发《山西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