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文化知识50%+技能测试50%”的评价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文化知识采用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数的50%,加上考生参加我校技能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出现并列,则以文化素养(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