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学校代码:14469。
第四条办学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邮编:551400)。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校简介: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贵州省早的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地位。学校现有学生9443人,教职工336人,专任教师228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含学位)101人,双师型教师99人;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评员2人,省级水平测评员20人;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专家组成员5人,还有多名教学骨干在全国、省、市学术团体中任职,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影响。2012年12月20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黔府函【2012】29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贵州省培养大专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升格后的贵阳幼专,要打造成为贵州第一,全国一流,与国际融合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51)82519986、8582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