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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阳学院逐梦助学行动助学金评选教学院盖公章、负责老师签字的公益劳动表复印件

2016年贵阳学院“逐梦助学行动”助学金评选通知教学院盖公章、负责老师签字的公益劳动表复印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04:20:00 解决时间:2018-03-28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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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教学院盖公章、负责老师签字的公益劳动表复印件。

以上10项材料请按顺序摆放,请勿装订。

9月30日前将评选上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吴丹凤 联系方式:0851-85403705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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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教学院盖公章、负责老师签字的公益劳动表复印件。以上10项材料请按顺序摆放,请勿装订。9月30日前将评选上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吴丹凤联系方式:0851-85403705学生工作处2016年9月18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贵阳学院逐梦助学行动助学金评选资助原则
二、资助原则1.自愿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均需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2.现金资助:受助学生的资助方式为现金资助;3.一次性资助:为扩大资助范围,让更多计生贫困学生得到帮助,原则上每个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逐梦助学行动”资助。4.在同一学年内,受社会及个人公益事业捐资资助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学生不能申请此项资助。(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贵阳学院逐梦助学行动助学金评选资助对象
一、资助对象“逐梦助学行动”助学金受助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贵州省户籍;贵阳学院正式在册学生;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计生贫困家庭子女:独生子女户、一般计生户(农村双女户);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品学兼优,上学年无补考科目;原则上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前30%,按排名顺序择优评选。5.(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贵阳学院逐梦助学行动助学金评选评审要求
四、评审要求1.评选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班级、教学院公示各3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9月30日前上报评选材料。2.评选上报材料:①教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提交Excel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②教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需双面打印;③教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说明(领导签(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贵阳学院逐梦助学行动助学金评选资助标准
三、资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贵阳学院联通助学金评选资助对象
一、资助对象1.受助学生应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故灾难致贫的学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贵阳学院联通助学金评选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二、申报评审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品学兼优。4.家庭经济困难(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为依据)。5.已受社会捐助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不能参加此次评审。(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贵阳学院评定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
二、评选程序(1)严格按照《贵阳学院学生手册》中《贵阳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评选。(2)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教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全校范围内公示,报省教育厅审批。(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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