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院今年不举行校级测试,以考生在原就读学校的分数为标准。
第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录取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三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四条在中职读书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第五条 对区招生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区招生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条 学院将于5月下旬在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6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对口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