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不同专业类别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音乐学、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史论。
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结构分排序录取的专业: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
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结构分(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0.5)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结构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1.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录取时,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艺术教育专业(仅招广西考生):考生必须取得我校演唱或演奏(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录取时,按广西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三)凡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对部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成绩不低于255分并在所属考试类别(即考试科目相同)排名前三名的优秀考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本类别的专业(方向),其文化成绩达不到该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经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给予高考文化分线下20分投档、录取。具体享受降分投档、录取的专业如下:
1.美术设计类: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雕塑、公共艺术、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
2.书法学类:含书法学专业。
3.舞台表演类:含表演(舞台影视表演)专业。
4.民族音乐表演类:含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专业。
5.演奏(管弦)类:含音乐表演专业管弦类乐器演奏。
6.演奏(键盘)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专业的键盘类乐器演奏。
7.演奏(民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民族类乐器演奏。
8.演唱类:含音乐表演(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表演(歌舞表演演唱为主)专业的演唱。
9.演唱(流行)类: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10.作曲类: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1.舞蹈类:含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现代舞)、表演(歌舞表演舞蹈为主)专业。
12.舞蹈编导类:含舞蹈编导专业。
13.国标舞类:含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
以上各考试类别的成绩排名按广西考生排名、所有外省考生统一排名后分别产生的前三名。
(五)录取时,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六)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2016年广西艺术学院本专科招生广西艺术学院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