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高考单项改革。规范艺术类、体育类专项考试,根据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调整考试项目和内容;继续探索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人机对话的考试形式,采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辅助考试,每年3月组织一次考试,考生自愿参加,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以等级形式在考生高考档案中呈现,供招生院校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有要求的专业录取时参考;落实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新政策;开展录取批次改革,取消本科第三批,并逐步减少录取批次;调整志愿设置,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开展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对生源缺额较多的高职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考生高考统考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2.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分专业
(类)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确定不超过3个的选考科目范围,学生只需有1个选考科目与高校设置的选考科目相同,就符合该专业(类)的报考条件。没有明确选考科目范围的,学生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
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中的使用制度,并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16年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11号)深化学校课程教学和管理改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