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录时间:5月12―13日
(二)录取原则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都将全部被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布,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六)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2016年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录取体检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