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确定本学院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
2.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细则,确定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中严格执行;
3.复试前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4.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5.审核各学科专业拟定的调剂名单;
6.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审核和上报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复试材料;
8.对考生提出的复试录取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三)各学院须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复试监督小组成员3-5人,负责学院调剂、复试和录取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四)各学院原则上按学科(专业)或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相近学科专业可联合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组织导师参加调剂,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2)依据本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拟录取类别及备录排序。
2016年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