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能获得录取资格。各复试小组可根据以下录取规则,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据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能获得录取资格。各复试小组可根据以下录取规则,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据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同一一级或二级学科内的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比例不低于调剂考生录取比例。
2.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2)同为少数民族的或汉族的,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复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毕业后须在广西就业。
5.录取中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2011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2011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016年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