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本学院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
2.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细则,确定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中严格执行;
3.复试前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4.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5.审核各学科专业拟定的调剂名单;
6.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审核和上报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复试材料;
8.对考生提出的复试录取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2016年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