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但申请必须在2016年4月26日17:00之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具体时间及手续将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时公布),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2016年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关于考生拟放弃录取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