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将派监督人员到每个复试小组对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进行监督。
2.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进行复试。
3.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校要加大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的信息公开力度。
2016年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