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和体检:所有有意报考我院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和体检。
2、申请报名:考生必须4月25日前在学院网站报名,或者通过电话、QQ、邮件等形式向招生办公室申请报名。同时提交报名材料,由我院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测试。
3、通过测试的考生在4月26-28日凭密码函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第一志愿报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2、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3、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5、我院提交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6、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2016年开设16个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1150人,具体是:
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540501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通信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国际金融国际金融会计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文秘速录文秘速录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203
备注: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区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我院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视专业不同,学费标准为7000-7800元/年;教材费预收500元,住宿费1500元/年。其它杂费按区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得相应类别的助、奖学金。
1、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高可申请贷款8000元。
2、国家助学金: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可申请。
3、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参评,8000元/年。
4、 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参评,5000元/年。
5、广西政府奖学金:成绩优异、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可参评。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录取新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主选择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十七条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7519012、7519166、7519188
传 真:0771―7519012
学校网址:www.***
邮 箱:gxkjzyxy@***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扶绥县扶绥大道336号
邮政编码:532100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
2016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招生对象、报名方法与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