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金额从300元/学期至1000元/学期不等(享受面约占当年全院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8%)
(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1%)。
(五)学习成绩合格及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2800元/年至35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70%)。
(六)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年度家庭属于低保或在校期间有助学贷款)和残疾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可享受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的就业补贴1120元/人(享受面约占当年毕业生总数的37%)。
(九)学院出台有高考高分新生奖励政策。
(十)依据广西区教育厅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的有关政策,每年选送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约10%的优秀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制2年)。
附则
2016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招生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及资助项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