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5月10-11日
(二)录取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具体录取原则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和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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