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会计电算化 | 广西二轻工业技工学校 | 二年半 | -- |
会计与审计 |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 -- | -- |
会计电算化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
会计电算化 | 北海职业学院 | 三年 | -- |
会计与审计 | 梧州职业学院 | 二年 | -- |
电算会计 | 广西柳州商贸技工学校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会计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会计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会计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会计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会计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会计 | 广西柳州商贸技工学校 | “2+3”5年制 | -- |
2016年广西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有关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考生,将如何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