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申请来我校做博士后者,可直接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在选择适合发挥本人才能的学科和合作导师后,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原件及2份复印件(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下载http://res.***/BshWeb/index.shtml);2.博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由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复印件,获得学位证书后须及时向研究生处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注明迁出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名称;回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需由注销地户籍登记机关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4.《专家推荐信》(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填写,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对于留学人员,一般应有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排荐人);
5.培养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国家统分的博士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委托、定向培养和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及其他已有就业协议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并同时注明对申请人出站后就业去向的意见);
6.在国外的留学人员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领事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以及《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
7.博士培养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的鉴定意见;
8.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近期《体检表》。
请将以上材料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送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22),外地人员可采用EMS方式邮寄: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邮编:730000。
2016年甘肃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程序及材料报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