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查申请资料,予以登记备案,并出具以下材料:
①同意做博士后的批件;
②博士后人员《户口落户(迁移)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期满出站后需回原单位或按有关协议回原户口所在地工作的,进站时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根据申请人需要,出具《配偶流动证明》和其他需要的有关文件;
④申请者的有关资料原件。
2016年甘肃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