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各招生院校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做好体检工作。具体体检日期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实际确定,原则上应于考试前或考试后两天内进行。
(三)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主检医师应由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的主治医师担任。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人员守则》,严禁舞弊。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2016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体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