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569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员会管理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邮政编码:341000
学院基本情况介绍: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新设立的一所市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占地面积773亩,现有教职工348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80人,正高职称教师6人,副高职称教师64人。
第五条 招生专业:学院设有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五个专业。
第六条 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16年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录取: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校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投档。
8、录取结果的公布: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八条资格确认: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条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奖励制度,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同时采取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
2016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