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校医院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测试。由研究生部和教育科学学院组织实施,心理素质测试采用问卷方式,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外语能力测试。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外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具体测试方案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公布。非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考生英语能力测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外国语学院负责安排测试专家,由教学学院具体实施。英语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段落朗读、话题陈述、自由提问交谈3个部分,总分100分。
具体实施方案见《赣南师范学院2016年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综合技能复试方案》。
4.专业笔试:专业笔试由各教学学院组织。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简章所列科目,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特殊专业笔试安排由教学学院制定。
5.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含面试、实践技能等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由教学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测试情况应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满分100分。
各学院在制定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本学科(专业)特点,坚持科学选拔,发挥复试在考生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察中的重要作用。其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应包含说课环节,其它专业硕士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需有实践环节测试。
6.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生和生均须加试。加试科目参见《赣南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均采用笔试形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专业报考英语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美术)、音乐、舞蹈、戏曲、美术学、美术、艺术设计、体育学、会计等专业的考生,须加试相关专业技能内容以检查考生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相应教学学院应制定加试方案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时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2016年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复试内容和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