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20日~4月5日,学生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自查,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经指导教师签署具体意见后,随表附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材料,于4月5日前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
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4月5~22日,二级学院审查。
各二级学院对项目检查材料进行审查及签署具体意见,填写《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4月22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纸质版),连同各项目的检查材料一并交予教务处颜老师。
3.教务处根据核查情况,对未按要求提交检查表等材料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终止项目。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在研项目的检查工作,指导教师及时督促和指导学生自查。
附件:1.须接受检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3.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20日
2016年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检查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