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学有余力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在完成原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的前提下,通过参加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以提高学生自身的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依据《关于在我区开展高等教育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委〔2010〕3号)和《广西高等教育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桂考委办〔2016〕19号)等文件精神及我校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的合作办学协议,制定本章程。
2016年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专本衔接自学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