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及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79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中职学校在201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给相应本科院校(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招生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各本科院校于4月7日前完成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电子信息类测试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