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户籍是否迁往学校所在地请新生自主选择。
2、根据公安部门规定,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高考电子档案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且须与高考电子档案中身份证编号一致,无身份证编号者,无法办理户籍转入手续;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具体到市县;户口迁移证一律采用电脑打印,手写迁移证不能落户;新生办理户口迁移(即落户)到学校手续时,需交户口迁移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白底身份证件彩色照片2张,提供新生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
3、北海校区户口迁移地址为: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9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
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北海校区)户口迁移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