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二)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性。如因信息或材料的不实而照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三)在推免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我校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将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
(五)咨询电话0773-2291377,传真0773-2192062,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541004。
以上事项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 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doc
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