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将政审表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寄达我校研招办,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我校收到政审表和定向就业协议后(定向就业考生)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将于6月上旬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档案请于7月15日前由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将信息完整的档案归齐后通过机要通信寄送至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过时不到,有可能影响其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