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高校落实责任、社会积极参与三方共同支持的多维度多渠道的家庭困难学生保障体系。此外结合我省省情,制定了符合我省特色的专项资助政策,即广东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和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2015年,我省各级财政投入10.5亿元,资助本专科学生32.8万人,约占在校大学生的20%。
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