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科开考前35分钟(第一天上午第二科考试开考前25分钟执行本操作),监考员到考务室领取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点名卡、答题卡、草稿纸、考生条形码和密封工具及金属探测仪。领取时,监考员必须检查试卷及答题卡袋面的科目名称是否与本场次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两名监考员同行直入考场。
(二)开考前30分钟(第一天上午第二科考试开考前20分钟执行本操作),监考员开始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并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逐个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在黑板上书写指导语。
(三)开考前15分钟(第一科开考前25分钟),监考员宣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考试注意事项》(有条件考点可统一播放,第一科考试前宣读、播放),发放答题卡(启封前须经考生代表验核无异常并签名确认)、条形码和草稿纸。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及在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监考员需认真指导考生在指定位置正确横贴条形码。当一份试卷有多张答题卡时,监考员需提醒考生每一张答题卡上都必须粘贴条形码。
(四)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将试卷袋密封情况向考生示意,经考生代表验核密封无异常并在试卷袋签名确认后,当众启封试卷袋。启封后监考员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顺利实施。
(五)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开始分发试卷。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试题类型。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由考点统一宣布开始答卷。
(七)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八)开考30分钟,监考员开始默点名,将缺考的考生《点名卡》上相应的考生缺考标记“ ”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并用红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将考生条形码横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监考员还应准确填写答题卡袋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及缺考考生号”等栏目。
(九)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考生方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十)考试终了前15分钟,由监考员或考点统一宣布离考试结束所剩时间。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点统一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监考员甲监督考生不得再作答,监考员乙开始收卷。
(十二)监考员收齐考生试卷和答卷,离开考场时,封好考场门窗,将考生试卷和答卷直接送回考点考务办公室。
(十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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