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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提高第三学年中职免学费补助比例

2016年广东省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 提高第三学年中职免学费补助比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3:12:00 解决时间:2018-05-2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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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高第三学年中职免学费补助比例。将“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调整为“第一、二、三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即第三学年同第一、二学年一样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的100%和免学费补助基准定额及分担比例补助学校。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2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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