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考生的专业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档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2.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方向)“3+1”中英学分互认项目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2016年广东培正学院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