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6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741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016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