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硕士点牵头二级单位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导师遴选和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依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从有利于学科建设、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出发,吸收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建立梯队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二)各二级单位须严格审核,确保提交的导师(含兼职导师)资格申请、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材料实质和形式皆符合要求。审核做到谁把关谁负责,若因工作疏漏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及领导责任。
(三)申报材料提交后,一概不能修改。研究生处将对各硕士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抽查,不合格者将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申报材料无故逾期不交者,也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科研业绩统计时间段为: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龄等相关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五)各硕士点负责组织相应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校外导师的申报相关工作。
2016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开展硕士生导师遴选及硕士生导师招生遴选依据及遴选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