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要求,填写、办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在入学前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须加盖两级民政部门公章)、“家长承诺书”(家长签字并捺手指模)、家长户口本首页及家长专页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一式两份。
2016年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本科插班生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