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已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于报名资格审查时向学院递交盖有当地招办鲜章的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没有体检表复印件的考生于3月27日到学院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二)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
(三)根据招生计划,按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5%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控制线、特长生类控制线(如特长生类中既有普通高中类,又有中职类,则分别划定控制线)。
(四)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人数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考生情况平衡计划。当普高类与中职类中某一类参考人数的95%未达到该类的计划,而另一类中参考人数的95%超过该类的计划时,则将前一类的剩余计划调整到后一类使用。平衡专业计划时,特长生类严格执行计划20名,学前教育专业严格执行计划50名(特长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计划不计入学前教育专业计划50名之内)。
(五)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学院实施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合格后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学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2016年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联合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