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型研究生招生
1.招生单位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2.各单位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除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外,其他学科均须严格使用《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码册》中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3.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代码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4.交叉学科代码编制规则:代码前四位为交叉学科所涉及一级学科(一个或多个)代码,第五位为“J”,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专业名称使用交叉学科名称。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1.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均可安排招生。
2.招生单位在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3.招生专业目录中使用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及代码应严格按照《2015年研究生招生学科、*码册》执行。
2016年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招生计划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