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并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助学专案。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香港地区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在校生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注册,未经请假而不按时到校者,以旷课论,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016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联合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习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