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需在2015年9月25日前向所在本科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⑴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的复印件、学生个人成绩表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个人成绩表由学院向教务处申请统一打印、盖章)。
⑵学生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收2011级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专业目录》(附件1)选报导师,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2011级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选报导师审批表》(附件2)。
2.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
3.学生需按照已申报的转“5+3”模式培养或按七年制培养的意向选报相关专业导师,其中申报转“5+3”模式培养的学生只能选报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导师,仍按七年制培养的学生,可在非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选报导师(详情请查询附件1)。中医专业学位型导师个人招生计划数不限。
4.2011级七年制中医学修园班作为我校教学改革班,以着重培养中医思维为主,为巩固培养效果,2011级七年制中医学修园班转段学生只能选报中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701——105707),不得选报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5.相关学院需在9月28日前将《福建中医药大学2011级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选报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研招办(电子版请发邮箱32664817@***)。
2016年福建中医药大学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转段选报专业及导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