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设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
(二)各项目招生计划
项目招生数分项或位置田径16不限游泳12不限篮球(男子)5不限篮球(女子)5不限排球(男子)6不招自由人排球(女子)6不招自由人备注:各项目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文化考试享受一级单考、生源地二本线65%优惠条件的考生根据考试情况及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需求,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各项目达标要求及测试办法
1.田径:田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2.游泳:游泳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3.篮球:①助跑摸高(占10%):要求双脚起跳;②综合运球(20%);③90秒三分线自投自抢投篮(20%),中锋男子身高1.90M、女子身高1.75M以上为罚球线自投自抢投篮;④实战能力(50%):分组实战对抗。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线为70分。
4.排球:①身高:男子扣手1.85m以上,女子扣手1.72m以上;男子二传1.75m以上,女子二传1.70m以上;②助跑摸高:男子扣手3.15m以上,女子扣手2.90m以上;男子二传3.05m以上,女子二传2.80m以上;③实战能力:分组实战对抗。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线为70分。
田径、游泳项目专项成绩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版)》所列评分表对应得分。
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各项目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