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学制为2-3年,也可根据需要申请适当延长1-2年;
七、学费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学费参照2016年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2.学生就读期间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325号)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129号)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黄玲李梅生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 传真:0591-83769584
网址:http://yjsy.***.cn/p3669c3607/list.htm
附件: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
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