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生.学年、贫困生2500元/生.学年)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000/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及单项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并尽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2016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帮困和奖学金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