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和名单等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处。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复试满分的60%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差额复试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可报送1-2名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1”、“候补2”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顺序录取。
3、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高招办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6年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