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处根据本年度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规模,综合考虑各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方向、合格导师人数、在研科研项目数、近三年年均新立项科研经费、毕业生的需求状况、本年度的报考情况及初试结果,初步分配各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规模,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给各招生硕士学位授权点。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数、并考虑硕士学位授权点内各研究方向的导师数、科研项目、生源情况来分配本学位授权点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报研究生处备案。
2、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本校具体情况,确定我校的复试基本要求(不得低于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比例。
3、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学位授权点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生源不足的学位授权点除外)确定本硕士学位授权点复试分数线和分研究方向复试名单。
4、调剂复试、破格复试要求参见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
5、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复试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网页公布不少于3天。
2016年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名单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