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0388)
第二条学校校部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高职招考各招生专业办学地址: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
第三条办学类型和学历证书种类: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由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工程学院;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四条招生专业层次及类别为:
1.面向高中生的招生专业及层次为:会计学(本科)、市场营销(本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
2.面向中职生的招生专业、层次及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计算机类)、物联网工程(本科、计算机类)、软件工程(本科、计算机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制造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制造类)。
第五条2016年学校高职招考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六条各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其中: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460元/学年;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5040元/学年;3.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040元/学年,三、四年级13000元/学年。
第七条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为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要求,报考我校的中职生在录取前还须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相应类别的专业。
第十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2016年福建工程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类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