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经考核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复旦大学招生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三)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jian@***.cn。
2016年复旦大学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